在股权架构设计中不得不知的几个方面!
股权架构设计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:
01
持股主体
持股主体是设计起点,常见有以下三类:
1、自然人持股:灵活性强,直接持股税负成本低,但不利于控制权集中,缺乏利用股权杠杆的空间。
2、法人持股:便于股权控制,股权转让所得税高。
3、有限合伙:风险隔离,调整灵活,避免双重征税,通常作为股权激励持股平台。
以上三种持股主体可以混合使用。
02
人员类别
在一家企业当中,无论持股主体是以上哪种形式,最终要穿透到个人,所以要涉及具体人员的类别,例如有创始人、合伙人、投资人、员工、上下游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。这里员工是指企业对优秀人才做股权激励,把员工身份转变为合伙人,上下游供应商是为了打造产业链进行资源整合。
具体根据需要分别把这些人装入持股主体中,通常创始人是要牢牢掌握控制权,进行全面布局,而针对短期套利者尽量放有限合伙企业中,便于人员进退和税负减轻。
03
持股比例
我们国家《公司法》规定股权比例生死线,绝对控制线67%,针对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、减少注册资本,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,必须要达到67%以上表决权才可以通过。
相对控制线51%,除修改公司章程等以上所列情形外,绝大多数决议只需要51%以上表决权就可以通。
一票否决线34%,通常又称捣蛋线,意思是达到34%表决权的,针对修改公司章程等上述重大事项投反对票就无法通过。
当然《公司法》除了这三条线之外,还有公司解散线10%、股东代表诉讼线1%等等,在此就不在展开来讲。
持股比例固然重要,但是在具体的股权设计当中也是可以灵活处理的,例如有限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权,表决权委托等方式来解决持股比例问题,关于这部分内容可以在我之前写的关于控制权的文章中查看。
所以,在做股权架构设计当中通常是围绕以上三个方面来进行全盘考虑的,希望本次内容对你有所启发。
做股权,找树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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