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持股与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比较与选择策略
作者:来自网络
更新时间:2024-10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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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长期激励不仅限于股权类激励。国企改革中的中长期激励工具包括三类共14种,涵盖股权类、投资类和现金分红类激励。
员工持股并不等同于所有股权类激励。员工持股特指符合133号文件要求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,不包括其他形式的股权类激励,如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。
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有所区别。员工持股通常以同股同价的方式进行,不涉及折价交易或股权赠予,而股权激励可能包括这些形式。
- 员工持股要求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。
- 股权激励适用于国有科技型企业。
- 员工持股只能通过增资扩股或新设。
- 股权激励可以选择股权转让、增资扩股或回购后转让。
- 员工持股侧重于关键岗位的核心人员。
- 股权激励更侧重于科研人员。
- 员工持股需通过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挂牌交易。
- 股权激励可以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。
- 员工持股必须与同步引战的价格保持同股同价。
- 股权激励可以选择非公开协议方式,交易价格不低于企业资产评估结果。
- 员工持股的持股总量上限为30%,单一激励对象上限为1%。
- 股权激励的持股总量上限分别为5%、10%、30%,单一激励对象上限为3%。
- 员工持股不允许折价交易或奖励。
- 股权激励可以设计实施股权奖励,体现折价交易。
- 若国有科技型企业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,两种激励方式均可选择。
- 若仅推动股权多元化或全资情况下实施股权类激励,只能选择股权激励。
- 若激励人数较多,需考虑激励覆盖面,可能影响选择股权激励的决策。
- 若实施企业满足股权奖励的要求条件,可以优先考虑选择股权激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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