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业公司股权架构设计
在创业的宏大蓝图中,早期创业公司宛如一艘扬帆起航的船,而创始人、合伙人、核心员工与投资人,无疑是船上最为关键的掌舵者与划桨人。他们不仅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,更是早期风险的无畏承担者和价值贡献的积极输出者。尤其是在人力资本或互联网轻资产驱动的初创公司里,早期股权架构设计的核心,便是对人力资本价值输出的高度认可。接下来,就让我们深入探究股权架构设计的奥秘。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公司简称:百普赛斯)的创业板IPO申请,已于2020年10月9日获受理,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。 创业核心要素剖析 从宏观视角审视,创业公司早期的核心成员主要有四类:创始人、合伙人、核心员工与投资人。科学的股权架构设计,需充分满足这四类核心成员的诉求。 1. 创始人维度:创始人的核心诉求在于掌控公司的控制权,引领公司的发展航向。因此,在早期股权架构设计时,务必充分考虑创始人的控制权,确保其持有相对较大比例的股权(一般建议为合伙人平均持股比例的2 - 4倍)。 2. 合伙人维度:合伙人作为创始人的紧密追随者,与创始人在合伙理念和价值观上需高度契合。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,合伙人期望在公司事务中拥有一定的参与权和话语权。故而,早期应拿出一部分股权进行均分(这部分股权通常占比8% - 15%)。 3. 核心员工维度:核心员工在公司高速发展阶段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,他们的主要诉求是获得分红权。在早期股权架构设计时,需预留出一部分股权,待公司步入快速发展阶段,期权便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(通常建议初次分配后同比例稀释预留10% - 25%)。 4. 投资人维度:投资人追求高净值回报,对于优质项目,他们希望能够快速进入并在合适时机快速退出。因此,投资人要求的优先清算权和优先认购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,创始团队对此应给予一定程度的理解。 从微观层面看,股权是多种股东权利的集合体,其中投票权和分红权尤为重要。在早期进行股权架构设计时,不仅要考虑这四个宏观维度,更要深入分析背后的具体细节。在人力资本驱动的创业时代,我们不应仅仅局限于股权比例的分配,而应围绕股权展开体系化设计。 创始人控制权详解 1. 股东会层面:在约定股权生命线时,需以【同股同权】为前提。 - 67%股权拥有绝对控制权,有权修改公司章程、进行增资扩股。 - 51%股权具备相对控制权,可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控制。 - 34%股权享有否决权,能够直接否决股东会的决策。 - 20%股权可界定同业竞争权力,若为上市公司,可能会合并报表,影响自身上市。 - 10%股权的股东有权申请公司解散,同时超过公司10%股权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。 - 5%股权变动会对上市产生影响,超过5%的股权所有权变更需进行举牌。 - 3%股权的股东拥有提案权,可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。 2. 董事会层面:董事会的决策机制与股东会不同,采用【一人一票制】。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,并对股东会负责。 -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,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相关决策。 - 半数以上董事同意,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。 -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,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。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,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。 - 特殊约定除外(例如一票否决权),具体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。创始人在这一层面需思考如何随着融资节奏逐步稀释股权的同时,防止控制权的丢失。由于该操作涉及公司整体层面,较为复杂,通常需进行个性化设计。 3.股权分配层面:股权分配主要涉及量化分配【量化】和分期兑现【动态】两个方面。 - 量化:在早期股权分配时,针对人力资本驱动的互联网轻资产行业,可将股权比作蛋糕,切成四块进行分配。 - 创始人股:为保障创始人控制权,建议占比20% - 30%(具体根据发起人人数确定)。 - 身份/发起人股:为保障联合创始人话语权,建议大家均分,占比8% - 15%(具体根据发起人人数确定)。 - 风险/资金股:依据早期风险承担和价值贡献,按实际出资确定,建议占比10% - 25%(具体根据实际出资总额、工作年薪与现行工资差额确定)。 - 贡献股:基于对人力资本价值输出的认可,建议占比30% - 62%,可细分为基础贡献股(基于公司背景和工作年限)和岗位价值贡献股(基于行业属性判断的岗位价值权重)。 - 动态:多数轻资产互联网公司依赖人的价值输出实现快速发展,但人力资本存在较大不确定性。特别是核心关键岗位的负责人(如合伙人/联合创始人)一旦终止人力价值输出,可能给公司带来毁灭性打击。因此,建议股权设置为动态。 - 成熟期:通常为3 - 5年。 - 成熟机制:以4年成熟期为例,有1 + 1/36、1 + 1 + 1 + 1、2 + 2、3 + 1、1 + 2 + 1等多种方式。 - 成熟原则:尽量保持创始团队成熟机制一致。 - 成熟份额:根据合伙时间确定(如3个月5% / 6个月10%)。 创始人话语权探讨 1. 持股比**:联合创始人持股比例原则上宜在10% - 25%之间(上下浮动2%)。创始人持股比例应是合伙人人均持股比例的2 - 4倍(联合创始人早期人数最好控制在2 - 5人,后续加入的为合伙人)。 2. 持股模式:主要有以下三种。 - 直接持有:进行工商登记的为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权,包括已成熟和未成熟的股权。 - 创始人代持:该部分股权不显名,主要指未成熟部分股权。创始人工商登记的股权包含未成熟的全部股份(自己及其他联合创始人的)以及自己已成熟股份。 - 持股平台:设立有限合伙(类似一个壳),创始人担任有限合伙的GP,被激励对象作为LP。基于有限合伙的特性,GP为法定绝对控制人。这种方式较为稳定,是多数股权激励采用的模式。 3. 进入机制:即成熟机制,参考前文【动态】部分。 4. 退出机制:主要分为过错退出和无过错退出。 - 过错退出:采用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(零对价/1元人民币)回购其所有股权(无论是否成熟)。 -无过错退出: - 成熟股权:一般有两种补偿模式,一是按照净资产的1.5 - 2.5倍结算;二是按照对应估值的10% - 20%进行补偿。 - 未成熟部分股权:按照获得时对应股权的出资额返回,或对应出资额按照银行利率的倍数进行补偿(控制在3倍以内)。 核心员工期权池构建 1. 期权池比例确定:一般有三种方式。 - 根据投资人要求的比例确定。 - 依据创始团队的实际情况确定。 - 基于已有的方向/商业模式设计确定。 2. 期权池来源:通常建议创始团队确定好股权比例后,同比例稀释出一个按上述三种方式确定比例的期权池,并将其设定为10,000,000股(可自由约定,以方便计算和统计为主)。部分创始团队早期预留较大期权池(一般指30%以上),这样做一方面可避免再次增发的麻烦,另一方面对创始人集中投票权操作较为有利。后期可对期权池进行切割,形成小的资源型期权池,用于以小博大的商业操作。但需注意,应约定在某个阶段/事件前,期权池剩余未发完的部分,按照第一次稀释时创始团队成员的比例返回到各自名下。预留较大期权池也存在隐患,可能导致期权激励计划实施不当,损害创始团队成员利益。 3. 持有模式:主要有代持和持股平台两种。早期对核心员工承诺的激励,可先采用代持方式,尤其是天使轮以前的承诺。较为合适的期权激励计划是在天使轮后、A轮前实施第一次激励,此次大概会消耗整个期权池的1/3。因为早期核心员工面临的风险较大,所以对期权池的消耗相对较多。 4. 行权与行权价格:行权与行权价格通常可自由约定,具体操作较为复杂,此处不详细阐述。 5. 退出机制:可类比联合创始人的退出机制设计。因为期权行权后会转化为实际股权,主要分行权期前退出、行权后退出,行权后退出又分为过错退出和无过错退出两种方式。 投资人层面解读 1. 持股比例: - 种子阶段:持股比例一般为5% - 10%,对应估值在300万 - 600万之间,但具体估值以投资人给出为准。 - 天使轮阶段:持股比例通常为10% - 20%,对应估值在1000万 - 5000万之间。后续A/A+/B/C/D等轮次直至上市挂牌前,根据项目的实际发展进度确定。若项目持续上升发展,建议采用小步快跑的融资方式,避免股份过度稀释,防止前后估值差距过大。 2. 投票权:投资人通常会要求在董事会拥有一票否决权,并在股东会中设置一些保护性条款。这一方面是出于对资本安全的考量,另一方面也源于对创始团队的不信任。 3. 优先权:投资人享有优先分红权、反稀释权、领售权、随售权、优先清算权、优先认购权及其他特殊权利。这些优先权旨在保障投资人资金的快速进入与退出。然而,每个权利的具体含义以及如何与投资人进行合理的商业博弈,都需要精心策划与设计。 股权架构设计对于创业公司而言至关重要,它如同公司发展的基石,影响着公司的稳定与未来走向。各位创业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务必结合自身情况,谨慎权衡,做出最为合适的决策。不知你对哪部分内容还有疑问,或者在创业股权架构设计方面有哪些具体的情况想分享呢?
做股权,找树林
如果您的企业有任何股权设计、股权布局、股权激励方面的问题,
欢迎您随时咨询专业股权顾问 林老师18578460305
长按添加微信